岛津应对中国RoHS2.0综合解决方案 - 法规解读
2016年1月6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发展改 革委、科技部、财政部、环境保护部、商务 部、海关 总署、质检总局等
8部门联合公布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 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第32号令,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16年7月1日
起实施,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8部门联合公布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 制使用管理办法》(第32号令,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16年7月1日
起实施,2006年2月28日公布的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
